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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1949年),一批自大陸來台的中國鹽業公人員,成為台灣鹽業的重要管理幹部。民國41年(西元1952年)台灣製鹽總廠成立,這批新管理人員融合了日本人及在地鹽工的產製經驗,為台灣鹽業注入了新的生產技術及管理方式。
國家為了保障鹽稅收入,設立管理鹽的機構及警務系統。清朝設有巡丁、日治時有鹽村警察大人及監督仔,戰後國民政府時期則設有鹽警。

過去鹽警在非曬鹽地區也嚴格執行私曬取締,遇私曬鹽埕格,立即搗毀。左側照片為鹽警巡察屏東海邊所發現,並在搗毀後留影。

鹽工將鹽收歸大堆之後,需蓋上「稽」字大印作為封存,以識別鹽堆是否被動過手腳。
台鹽總經理裴超於民國69年上任後,面對傳統產曬方式成本偏高、鹽村青壯人力外流,及曬鹽品質未能達到鹼氯工業的需求等問題,決定大規模實施鹽灘機械化。
收鹽、挑鹽都屬於勞力密集的工作,佔曬鹽人力70%以上,所以,自戰後以來,台鹽一直以「機械代替人力操作」的概念,作為「降低生產成本」、「提昇曬鹽品質」的工作重點。

民國40至60年代,台鹽員工秉持「不斷嚐試、不怕失敗」的發明精神,自力研發、改良各種不同形式的機械,試圖以小規模機械化操作來提昇鹽田工作的效能。

為了提昇食鹽品質,民國64年(1975年)通宵電析精鹽廠完工,將台灣食鹽品質提昇到國際水準。在提高產量方面,50年代起海埔地開發新鹽灘和70年代的鹽灘機械化,皆以滿足大量工業用鹽需求為目標。
西元
民國
台灣鹽大事記

1946

35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日產鹽田,成立「台南鹽業公司」。

1947

36

來自福建的鹽務稅警成為台灣第一批鹽警。

1952

41

前身為中國鹽業公司的「台灣製鹽總廠」成立。

因為美援的貸款,布袋、七股鹽場的鐵路系統得以重新整修,並完成廠內的交通網絡

1959

48

因為「耕者有其田」政策的影響,而有鹽田改稱「鹽灘」一事。

1967

55

為防治大脖子病,全省供應加碘食鹽。

1969

58

50年代台灣工業起飛,台鹽公司第一次自國外進口工業用鹽。

1975

64

通宵精鹽廠完工,高級精鹽及普通精鹽上市。

1976

65

裴超接任總經理後,實施鹽灘併曬,並改善鹽工福利。

1977

66

鹽稅取消。

1978

67

鹽務警察總隊改制為「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1981

70

為配合開發機械化鹽灘,確立承攬工出缺不補的政策。

1983

72

為配合鹽灘操作機械化政策,大量鹽工離職。

1989

78

余光華接任總經理後,致力台鹽多角化經營。

1995

84

改制為「台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996

85

與澳洲丹皮爾鹽業公司合資成立麥克勞湖鹽業公司,台鹽公司進口的鹽多由此而來。

1997

86

開始籌設鹽業博物館。

2002

91

鄭寶清接任台鹽董事長;
生產膠原蛋白的生技廠及碳粉夾工廠陸續完工生產;
七股機械化鹽灘廢曬,終止了台灣338年的曬鹽歷史。

    台鹽公司完成民營化。
戰後台灣鹽因不斷廢曬到民國70年代,鹽工已大多因應曬鹽機械化,民國91年(2002年)七股鹽場機械曬鹽終止,全面廢曬,結束338年曬鹽史。
限於天侯條件,本土鹽業再如何努力,仍不敵國際鹽價的競爭,85年(1996年)台鹽與澳洲丹皮爾(Dampier)鹽業公司合資成立澳洲「麥克勞湖(Lake MacLeod)鹽業公司」,共同生產工業及農業用鹽。

民國92年12月(2003年),台鹽民營化,鹽專賣廢除。進口鹽時代正式來臨。

台鹽公司不再販售鹽之後,首先推出產含有鹽成品的沐浴用品。此外,通宵精鹽場在製作食鹽的過程中,同時能產出清淨的海洋生成水。後續更進入生技(膠原蛋白、微生物製劑)事業,全面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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